财预便[2017]1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:
为进一步加强财税改革宣传,推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,财政部预算司、财政部mobile28365(以下简称财政部函校)决定举办2017年第一期、第二期基层(乡镇)财政管理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各省(区、市)部分乡镇财政所所长及业务骨干,每期140人,共计280人,名额分配见附件1、附件2。
二、培训内容
(一)讲课内容。
1.预算管理制度改革;
2.基层财政管理业务知识;
3.财经法规与财经纪律:
4.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经验交流。
(二) 讨论交流主题。
1.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;
2.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的需求和建议。
三、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
第一期:
培训时间:2017年4月11日至4月13日,4月10日报到;
培训地点:云南海埂宾馆(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2号)。
第二期:
培训时间:2017年4月25日至4月27日,4月24日报到;
培训地点:江苏镇江财政干部培训中心(江苏省镇江市竹林路88号)。
四、培训经费
培训经费由财政部函校按标准核拨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有关要求。
1.各地要严格按照培训对象要求做好参训人员选派工作,不得超额上报人数。请在财政部函校网站(http://www.yngoodeat.com)下载报名回执电子版,并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统一将汇总后的报名回执电子版于3月22日前发至函校邮箱(kuaijihanxiao@126.com)。
2.请参训人员提前将到达的航班(或车次)传真至培训班举办地点,以便安排接站。
第一期:传真至云南海埂宾馆;
第二期:传真至江苏镇江财政干部培训中心。
3.请参训人员按照讨论交流主题,认真准备书面发言材料。
4. 请参训人员自带《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》或《全国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证书》,无证学员可自带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办理证书。
(二)联系方式。
1.财政部函校培训一处
冯丽英:电话:010-68554055。
2.第一期:云南海埂宾馆
张自丹:电话:0871—64333186;18687060879;
传真:0871—64311621。
第二期:江苏镇江财政干部培训中心
刘洋洋:电话:(0511)84430888-8836;
传真:(0511)84430579;
手机:15806106932
邮箱:byyhotel@163.com。
附件: 1.名额分配表 (第一期 ).点击下载docx
2.名额分配表 (第二期).点击下载docx
3.报名回执(第一期).点击下载docx
4.报名回执(第二期).点击下载docx
预算司 mobile28365
2017年3月3日